公有住房
- 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 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照(),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A.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B.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C.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D.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包括()。A.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人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人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C.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2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人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D.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E.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2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确立的住房商品化方针是()
-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1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的情况不包括()。A.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B.技术开发费的使用和管理的情况C.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D.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