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50公里。
驾驶车辆通过人行横道线时,应注意礼让行人。
遇前方路段车道减少行驶缓慢,为了有序、安全,应依次交替通行。
经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后,方可临时上道路行驶。
驾驶车辆时,长时间左臂搭在车门窗上,或者长时间右手抓住变速器操纵杆,是一种驾驶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