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先撤离现场
遇前方路段车道减少行驶缓慢,为了有序、安全,应依次交替通行。
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后应及时补办,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行车中前方遇自行车影响通行时,可鸣喇叭提示,加速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