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黑猩猩做“顿悟实验”的是()。
教师教学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讲解“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中“以”的用法,以下句中“以”的用法和意义适合用于本课举例的是( )。
儿童在知道“苹果”、“梨”等概念后,再学习“水果”的概念,新学习的概念就具有意义了,这种学习叫做()。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处罚措施,说法不正确的是()。
小张来到北京厨口店龙骨山,他可以了解到生活在距今()的北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