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1)中 一句强调的意思是:( )
法人终止时,应依法()。
莱布尼茨认为,认识可分为模糊的和明晰的,明晰的又可以进一步分为明确的和混乱的。模糊的认识不可能成为知识,因此用不着去研究它。明确的明晰认识即理性认识,是逻辑学研究的对象。而那种既混乱又明晰的认识值不值得研究呢?从明晰的角度来说,是值得研究的;从混乱的角度来看,研究起来会有很大困难。下列对莱布尼茨的观点理解正确的一项的是:( )。
根据等温线分布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