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富裕:美好
中小股东去参与公司现场股东大会,是需要付出时间去搜集信息、了解公司全面状况的,外地投资者还需付出一定的交通成本;而投票权作为一项共益权,其产生的公司治理效果却是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这不能不造成中小投资者的“搭便车”心理:都希望别的投资者参与表决,自己则坐享其成。而且,对于大股东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觉得即使参与股东大会表决,也难影响或改变表决结果。基于以上原因,中小股东从自己角度出发,选择放弃出席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这种“合乎情理”的选择,被经济学家视为“理性的冷漠”。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1)城区停电(2)违章操作(3)查明责任(4)遭受损失(5)接受处罚
陈某向何某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12年10月1日,李某以其轿车为陈某的借款提供担保,至2012年10月1日,陈某表示无法还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陈某是某控股公司员工,且持有本公司的一些股票,年底获3万元股息收入,这3万元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