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997年,甲因工作矛盾杀害乙,将乙的尸体扔在还在施工的某学校操场工地的坑里掩埋。22年后,翻修操场时,工人挖掘发现乙的骸骨,公安机关破获了案件。关于本案能否追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已超20年最长追诉时效,不能追诉
  B、经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追诉
  C、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可以追诉
  D、犯罪手段恶劣的杀人案件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可以追诉
正确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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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中,越是以弱胜强,人的能动因素越起决定作用;越是高技术战争,武器装备因素对胜负的影响越大。对上段话理解正确的是( )。

民法中下列哪一情形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发出“通知’’整治不正之风很有必要。但关键是令出法随,“通知”算数。算数的通知,有一道就够了。现在之所以发了一道又一道,有事物不断发展,条文需要不断完善的因素,有体制不顺、机制不合理的因素,但最根本的是执行时不够“硬”。所以.落实“通知”岿须严格,谁违反就坚决追究,毫不手软。“硬”得不够势必会有“三令五申”,而三令五申毕竟不是理想的办法。这段话主要支持的观点是( )。

1997×19961996-1996×19971997的值是()。

公开公平公正应体现为制度安排,但领导干部是否出以公心,仍是关键所在。任何人看问题都有局限性,一人所见以为是,未必即是;一人所见以为非,未必真非,故当求公是公非。有公心,就应拒绝制度之外的“例外”。至少,这个“例外”应被多数人所认可,并有据可依。有公心,就不怕把所有应披露的信息高度透明地呈现给大家,绝不藏着掖着。对所有询问,给出合乎实际、合情合理的解释。有公心,就应该不折不扣地依规章、依程序办事,不以个人好恶改变规则,增减程序。是否出以公心,检验的标准不是表态,而是对规章制度的敬畏和坚守。阅读上面文字,选出不属于“有公心”的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