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命名的基本类型有()。
法制计量的内容主要包括:计量立法、统一计量单位、()等。
量纲定义为,以给定量制中基本量的()表示某量的表达式。
开展计量检定时,机构必须使用现行有效的()。
用最大允许误差优于或等于所经销商品的负偏差()的计量器具直接核称商品,商品的实际重量与结算(标称)重量值之差不应超过商品的负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