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甲与乙的合同约定,甲应当在2009年6月18日到2009年10月18日之间分五次交货,乙应当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2009年7月18日,甲发觉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一旦甲将剩余的货物交付给乙,乙很可能不能付款。于是甲便电活告知乙将中止供货,但乙根本不同意。直到 2009年10月19日,甲仍未交付剩余的货物。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所以可以中止供货
B:甲应当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继续供货
C:乙可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如果甲能够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则其行为非为违约行为
正确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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