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驾驶一辆越有84.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8吨),行至滦县境内262省道34公里加623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85吨货物的货车(核载1.71吨)追尾碰撞后,侧翻撞向路边人群,造成192 死亡、17人受伤。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通过居民小区时需要注意什么?
驾驶人在行车中经过积水路面时,应怎样做?
驾驶汽车通过连续弯道时,尽量靠弯道右侧行驶。
行车中遇交通事故受伤者需要抢救时,应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