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驾驶一辆越有84.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8吨),行至滦县境内262省道34公里加623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85吨货物的货车(核载1.71吨)追尾碰撞后,侧翻撞向路边人群,造成192 死亡、17人受伤。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夜间驾驶汽车驶近上坡路坡顶怎样行驶?
行车中遇到对向来车占道行驶,应怎样做?
大雨天在高速公路行车时,怎样避免发生“水滑”现象?
车辆行至交叉路口,遇有转弯的车辆抢行,应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