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驾驶汽车行车中怎样选择超车路段?
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需要向什么地方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机动车在道路边临时停车时,应怎样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如果因疏忽驶过出口,可沿路肩倒车退回出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