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100公里/小时,只要与同车道前车保持80米的距离即可。
机动车行经视线受阻的急弯路段时,如遇对方车辆鸣喇叭示意,也应当及时鸣喇叭进行回应。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要遵守交通信号。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汽车的专用备胎可作为正常轮胎长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