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遇浓雾或沙尘暴时,必须打开雾灯或者危险报警闪光灯。
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同方向有三条机动车道的路段,校车在右侧车道停靠上、下学生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停车等待。
变更车道前确认后方无来车时可以不开转向灯变道。
机动车电器、汽油着火后可用水来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