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驾驶一辆越有84.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8吨),行至滦县境内262省道34公里加623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85吨货物的货车(核载1.71吨)追尾碰撞后,侧翻撞向路边人群,造成192 死亡、17人受伤。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预计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应提前加速超越。
超车过程中,被超车辆突然加速怎么办?
行车中驾驶人接打手机或发短信有什么危害?
多车跟车行驶,为避免追尾事故发生应至少观察前方两到三辆车,从而能对减速或停车具有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