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要开启什么灯?
对违法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驾驶的车辆正在被其他车辆超越时,若此时后方有跟随行驶的车辆,应怎样做?
驾驶机动车在冰雪路面怎样跟车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