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驾驶一辆越有84.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8吨),行至滦县境内262省道34公里加623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85吨货物的货车(核载1.71吨)追尾碰撞后,侧翻撞向路边人群,造成192 死亡、17人受伤。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驾驶机动车在转弯之前应留意旁边行驶的自行车,是因为自行车比较小,不太容易被看到。
在狭窄的坡路会车,如遇下坡车不减速、不让行,应持续鸣喇叭迫使其停车让行。
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驾驶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在进入减速车道前,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警示后方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