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驾驶一辆越有84.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8吨),行至滦县境内262省道34公里加623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85吨货物的货车(核载1.71吨)追尾碰撞后,侧翻撞向路边人群,造成192 死亡、17人受伤。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为确保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
高速路上,机动车因故障暂时不能离开应急车道或路肩时,驾乘人员要下车在路边等候,但不得离开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上同时有最高和最低速度限制,因为过快或者过慢都容易追尾。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