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驾驶机动车遇到校车在道路右侧停车上下学生时,应注意什么?
对违法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时,用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
在正常行车中,尽量靠近中心线或压线行驶,不给对向机动车留有侵占行驶路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