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多车跟车行驶,为避免追尾事故发生应至少观察前方两到三辆车,从而能对减速或停车具有预见性。
驾驶机动车不得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100公里/小时,只要与同车道前车保持80米的距离即可。
超车时,发现前方机动车正在超车,驾驶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