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行车中超越右侧停放的车辆时,为预防其突然起步或开启车门,应怎样做?
行车中驾驶人接打手机或发短信有什么危害?
行车中,发现行人突然横过道路时,应迅速减速避让。
会车中遇到对方来车行进有困难需借道时,应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