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遇尾随较近行驶的机动车时,可以选择时机迅速从中间插入。
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大雾天在高速公路遇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怎样处置?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但是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