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驾驶一辆越有84.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8吨),行至滦县境内262省道34公里加623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85吨货物的货车(核载1.71吨)追尾碰撞后,侧翻撞向路边人群,造成192 死亡、17人受伤。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驾驶人在观察后方无来车的情况下,未开转向灯就变更车道也是合理的。
驾驶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匝道后,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临时停车,要注意什么?
某日3时40分,孙某驾驶大客车(乘载54人、核载55人)行至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加300米处,在停车下客过程中,被后方驶来李某驾驶的重型半挂机机动车追尾,造成29人受伤。事后证明,李某从昨日18时许出发,途中一直未休息。双方驾驶人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