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隧道中可以临时停车休息一会儿,避免疲劳驾驶。
驾驶机动车在山区道路会车时,应该尽量提前让行,为临崖车辆留出足够的时间、空间会车。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收费口时,没有安装ETC卡的车辆,不能驶入ETC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