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驾驶一辆越有84.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8吨),行至滦县境内262省道34公里加623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85吨货物的货车(核载1.71吨)追尾碰撞后,侧翻撞向路边人群,造成192 死亡、17人受伤。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驾驶人在观察后方无来车的情况下,未开转向灯就变更车道也是合理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减速车道行驶时要依次通行。
在同向3车道高速公路上行车,车速高于每小时90公里、低于每小时110公里的机动车不应该在哪条车道上行驶?
驾驶汽车超速行驶有哪些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