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驾驶机动车在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70公里。
行车中发现右侧轮胎漏气时怎样处置?
驾驶装有安全气囊的汽车可以不系安全带。
车辆通过学校和小区应注意观察标志标线,低速行驶,不要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