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宁津县境内314省道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驾驶机动车在匝道内行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
当行人出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车辆可以不给行人让行。
腐蚀品着火时,不能用水柱直接喷射扑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