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是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制订的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
经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最多不得担任超过()委托监理合同的总监。
监理规划编写必须具有()。
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有增加或减少,应列入工程变更的范围内。()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