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2008年,是我国地价体系()的时期,其标志是1982年以开辟城市建设资金来源为目的的土地使用费收取,拉开了我国城市土地地价体系再次发展的序幕。
估价人员掌握了宾馆同类建筑物的房屋重置价、耐用年限、残值率等相关数据,评估该宾馆用地价格时,可以选用的评估方法有()。
城市用地评价内容不包括()
以下()种公用建筑可以分摊到本幢建筑物内。
建筑物与构筑物折旧的数额为建筑物与构筑物在估价时点时的市场价值与其重置价格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