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差地租Ⅱ的形成以同一块土地连续投资的生产率高于劣等地的生产率为前提。()
1982—2008年,是我国地价体系()的时期,其标志是1982年以开辟城市建设资金来源为目的的土地使用费收取,拉开了我国城市土地地价体系再次发展的序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适用于完成()评估城镇中的土地估价。
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 )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我国房产图的类型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