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后,方可临时上道路行驶。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都不能超过5次。
车辆在路边起步后应尽快提速,并向左迅速转向驶入正常行驶道路。
驾驶证丢失后,驾驶人可以继续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允许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