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掉头、转弯、下陡坡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40公里。
在路口遇有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时,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驾驶机动车超车时,可以鸣喇叭替代开启转向灯。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车辆上坡行驶,要提前观察路况、坡道长度,及时减挡使车辆保持充足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