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70公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驾驶机动车行经城市没有列车通过的铁路道口时允许超车。
驾驶机动车在隧道内行驶时,可以临时停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与同车车道前车应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