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气象条件时,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如不按规定行驶,将被一次记6分。
遇到路口情况复杂时,应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车辆进入山区道路后,要特别注意”连续转弯“标志,并主动避让车辆及行人,适归减速和提前鸣喇叭。
驾驶车辆通过人行横道线时,应注意礼让行人。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要驾驶机动车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