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气象条件时,最高车速不能超过60公里,与前车距离要保持100米以上。
在道路上跟车行驶时,跟车距离不是主要的,只须保持与前车相等的速度,即可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驾驶机动车在雾天行车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