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遇到前方车辆缓慢行驶时要依次交替通行。
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驾驶车辆向右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驶入要变更的车道。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不能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