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80和90分的为合格。
车辆在高速公路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距同车道前车100米以上为安全距离。
车速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机动车在一般道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应提前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100米设置警告标志。
驾驶人有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嫌疑的,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