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驾驶人有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嫌疑的,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车辆。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路口黄灯持续闪烁,警示驾驶人要注意瞭望,确认安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