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驾驶机动车在隧道、陡坡等特殊路段不得超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