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需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应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气象条件时,最高车速不能超过60公里,与前车距离要保持10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