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注意观察,保持安全距离,驶入要变更的车道。
车辆在高速公路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距同车道前车100米以上为安全距离。
驾驶机动车遇到漫水桥时要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再低速通过。
对违法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