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同时还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会受到下列哪种处罚?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驾驶证的驾驶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