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任何情况下都应标明现场位置后,先行撤离现场。
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打开机动车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在来车方向50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