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同时还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要遵守交通信号。
预计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应提前加速超越。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