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要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驾驶人有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嫌疑的,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车辆。
驾驶机动车超车时,前方车辆不减速让路,应停止超车并适当减速,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车辆发生故障而无法移动时,首先应在车辆后方50-150米处放置危险警告标志,防止后车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