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后3个月内还可以驾驶机动车。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都不能超过5次。
驾驶机动车通过漫水路时要加速行驶。
行车中遇到正在进行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时要注意避让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