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驾驶机动车在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70公里。
设有安全带装置的车辆,应要求车内乘员系安全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感觉疲劳时,应立即停车休息。
车辆行至泥泞或翻浆路段时,应停车观察,选择平整、坚实的路段缓慢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