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遇到前方道路拥堵时,可以借用无人通行的非机动车道行驶。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同时还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的公路上,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70公里。
在划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应做到保持安全车速、不越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