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注意观察,保持安全距离,驶入要变更的车道。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时,用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行车中当驾驶人意识到爆胎时,应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使车辆缓慢减速,逐渐平衡地停靠于路边。
在道路上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后果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自行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