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气象条件时,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如不按规定行驶,将被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后可即行撤离现场。
驾驶车辆进入交叉路口前,应降低行驶速度,注意观察,确认安全。
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应当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
驾驶机动车通过窄路、窄桥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